# 106-001-AD-1-1 已決標公告

「市定古蹟前南菜園日式宿舍北側A.B.C三棟規劃設計監造及全區五棟工作報告書」委託技術服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6/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軸組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90,000
原始預算
$ 11,050,000
底價金額
$ 10,1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4228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不動產管理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不動產管理部營繕科
聯絡人 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4228
傳真號碼 (02)23493188
電子郵件信箱 092485@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7 14:00
開標時間 106/07/1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不動產管理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不動產管理部營繕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廠商資格(符合1.或2.者): 1.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具開業建築 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具有如下之累積經驗:應具開業建 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 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4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 2件者。 2.為101年6月18日「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取 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規劃設計監造勞務 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 (二)工作報告書服務廠商資格(符合1.或2.者): 1.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具有如下之累積經 驗: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 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 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 達2件以上者。 2.為101年6月18日「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取 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作報告書勞務委 任主持人列冊資格。 (三)同時符合前述(一)及(二)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免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本區古蹟南側D.E棟已進行規劃設計中,現北側A.B.C棟接續辦理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7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4228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不動產管理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不動產管理部營繕科
聯絡人
邱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4228
傳真號碼
(02)23493188
電子郵件信箱
092485@mail.bo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7 14:00
開標時間
106/07/1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不動產管理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9號後棟9樓 不動產管理部營繕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廠商資格(符合1.或2.者): 1.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具開業建築 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具有如下之累積經驗:應具開業建 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 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4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 2件者。 2.為101年6月18日「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取 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規劃設計監造勞務 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 (二)工作報告書服務廠商資格(符合1.或2.者): 1.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具有如下之累積經 驗: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 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 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 達2件以上者。 2.為101年6月18日「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取 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作報告書勞務委 任主持人列冊資格。 (三)同時符合前述(一)及(二)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免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本區古蹟南側D.E棟已進行規劃設計中,現北側A.B.C棟接續辦理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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