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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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na12569@ntbt.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保留後續擴充契約價金新臺幣300萬元之權利,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倘為新增項目,或擴充之工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加達30%以上時,其逾30%之部分,則須辦理議價作業。以契約變更合理調整契約單價及計算契約價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7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1樓總收文處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60個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營造業法規定,須為依法登記開業之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者。(廠商得標後須提報:材料送審及出廠證明、施工計畫及品管計畫、自主檢查表及工程日誌報表、職業安全教育訓練資料等書面文件能力者):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3)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或營造業法加入工業、商業團體或營造業公會之證明文件(需為當年度或於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須於109年8月31日17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本局1樓總收文處;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萬華稽徵所辦公廳舍結構補強、內外部整修及搬遷工程案」招標文件。
2.如需進行現場勘查者,請電洽本局萬華稽徵所;聯絡電話:02-2304-2270分機107,聯絡人:許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