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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7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1樓總收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具空調、電氣工程等相關營業項目)
2.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3.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4.甲級電氣(器)承裝業資格
5.甲級自來水管承裝資格
6.乙級空調承裝業資格
7.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含回訓證明
8.能源管理人員結業證明
9.領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防火避難設備管理人員)或防災中心執勤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至少3人以上,須輪三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
2.可依本案投標須知第79點規定,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辦公大樓空調、機電、消防等設備維護保養委託服務案」招標文件。
3.本案跨年度預算部分視立法院審議結果調整,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經費如遭凍結得延後辦理支付。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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