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31 已決標公告

辦公大樓機電消防等設備維護保養委託服務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決標日:105/08/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準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50,000
原始預算
$ 9,796,000
底價金額
$ 9,6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代碼 A.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4
機關代碼 A.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4
傳真號碼 (02)23755773
電子郵件信箱 na02910@ntb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9 17:30
開標時間 105/09/30 14:3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7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具空調、電氣工程等相關營業項目) (二) 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三) 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甲級電氣(器)承裝業資格。 (二) 甲級自來水管承裝資格。 (三) 乙級空調承裝業資格。 (四)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含回訓證明。 (五) 能源管理人員結業證明。 (六) 領有公寓大廈技術服務人員認可證(防火避難設備管理人員)或防災中心執勤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至少3人以上,須輪三班)。 現場連絡人:鍾領班,分機312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9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4
機關代碼
A.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4
傳真號碼
(02)23755773
電子郵件信箱
na02910@ntb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9 17:30
開標時間
105/09/30 14:3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7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具空調、電氣工程等相關營業項目) (二) 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三) 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甲級電氣(器)承裝業資格。 (二) 甲級自來水管承裝資格。 (三) 乙級空調承裝業資格。 (四)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含回訓證明。 (五) 能源管理人員結業證明。 (六) 領有公寓大廈技術服務人員認可證(防火避難設備管理人員)或防災中心執勤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至少3人以上,須輪三班)。 現場連絡人:鍾領班,分機312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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