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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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專案決標次日起,至履約期限(119年12月31日止)結束後6年內,機關得於5億1,037萬0,100元額度內,配合本專案之軟硬體設備、應用系統需求及整體精進事項,辦理增購(包含功能增修、軟硬體設備購置、租用或訂閱),並得要求廠商繼續提供2次以內,每次不超過3年之後續擴充服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專案執行、廠商之履約責任。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期間服務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附加說明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機制自115年6月27日起須登入帳號始得領標,如無政府電子採購網廠端帳號務必提前申請,避免延誤電子領標作業。
專案範圍:
一、透過混合多雲架構,將稅務入口網全功能服務移轉至公用雲環境,並搭配地端備援及雲地介接機制,提升系統可用性、擴展性及容錯能力。
二、建置智慧化隨選網頁功能,依網站操作行為、服務使用統計及情境式規則,動態呈現熱門服務、時令式主題及角色導向之服務內容,使民眾更快速取得所需之稅務服務,提升網站使用效率及政府數位服務體驗。
三、建置操作面AI智慧客服,以自然語言對話方式提供民眾網站操作面之即時諮詢與服務導引,協助民眾快速找到正確服務頁面及操作流程,提升服務便利性及效能,並加速客服回應速度。
四、將外機關與稅務入口網使用之網網通(EIX)應用程式予以獨立,並進行相關功能優化,降低系統相互影響風險,確保資料交換之穩定性、完整性及安全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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