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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專案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保留後續擴充之增購權利,並以1,000萬元為預計擴充金額;本機關得於後續擴充期間,分次增購本專案相關之軟硬體設備及人力(維護)服務,用原決標單價決標,不再議價。專案結束:本專案及維護結束後,本機關得要求廠商繼續提供1次不超過2年之本專案資訊軟硬體設備及人力(維護)服務,且2年之總費用不得高於3,327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專案執行及保障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其他:附加說明
1. 專案範圍及目標:
(1)建置本機關、國庫署及五地區國稅局之端點聯防平臺,該平臺同時具備防毒及EDR功能。
(2)配合各使用機關之資安監控中心(Security Operation Center;SOC)及國家資安聯防監控中心(N-SOC)機制,以強化稅務作業環境安全。
2. 專案時程
本專案以決標次日為契約生效日;專案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分為以下3期:
(1)第1期: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
(2)第2期:114年12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
(3)第3期:115年12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
3. 維運期
114年12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