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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08031@fi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各使用機關得於114年11月30日前另與廠商依本專案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端點防護之軟體2年授權數及平臺系統安全整合分析服務,且應依採購機關之實際需求,整合於本專案平臺系統共同管理或由該機關自建平臺管理,除經採購機關同意外,其需求條件不得低於本專案契約之需求條件,本項總計費用不得高於1,0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為確保專案執行及保障本中心權益,爰收取履保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附加說明
1. 專案目標:強化機關資安聯防能量
2. 專案範圍
(1) 建置端點防護系統之服務平臺,並將代理程式(Agent或Sensor)部署於本中心、五地區國稅局及國庫署。
(2) 為發揮EDR導入之效益,提供威脅狩獵服務。
(3) 提供威脅狩獵相關之資安教育訓練服務。
(4) 提供駐點人力,執行端點資安維運管理及諮詢服務。
(5) 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完成EDR導入作業。
(6) 端點防護範圍內如遇資安事件,依專案要求之防護水準,配合各機關SOC(資安監控中心)完成事件分析及應變服務。
3. 專案時程
本專案期程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重要期程如下:
(1) 本專案應於112年8月15日前完成與各使用機關SOC介接,並能依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所公告之方式填寫EDR事件單,透過各使用機關SOC提交資料予主管機關(N-SOC)。
(2) 本專案應於下列時限完成指定數量之端點部署作業:112年10月20日前總數達6,000臺以上。112年11月20日前總數達13,000臺以上。
(3) 第1期驗收將於112年11月至12月辦理。
(4) 第2期驗收將於113年12月辦理。
(5) 第3期驗收將於114年12月辦理。
4. 資安服務與維護期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
5. 建議書徵求文件修正如下:
(1) 第二章第六節、一、(一)內容(第35頁)
(2) 第二章第六節、三、(三)內容(第40頁)
(3) 第三章第二節、一、(五)、4、表3-2-1內容(第43至46頁)
(4) 第三章第三節、一、表3-3-1內容(第50頁)
(5) 第三章第四節、(十五)、表3-4-1內容(第58至59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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