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108035@fi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案需求建議書徵求文件第三章第四節,本專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者:
(一)由雙方合意以另訂新約或契約變更方式辦理。
(二)依該款執行後續擴充之時點為決標次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
(三)本專案後續擴充金額為500萬元,由本機關視當年度預算及業務需要,於擴充金額上限範圍內分次辦理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就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含能源技術服務業、冷凍空調業,亦須具備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乙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附加說明
壹、領標時間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邀標)日起至截標日時止,請於辦公時間內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2.通信領標:請自行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並計算郵遞時程,郵寄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47號),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及案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截止日時止,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貳、專案範圍:
於維持本中心2樓機房空調穩定下完成下述目標:
(一)規劃並汰換頂樓兩座冷卻水塔。
(二)規劃並汰換地下室兩台冰水主機。
(三)既有空調及電力監控系統改善並汰換之可行性評估暨建置。
(四)102會議室環控系統整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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