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凡營業項目具有相關性,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廠商。其應附具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現場直播桃園市第2屆市長、市議員選舉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及每場直播後次日下午5點前提供影片檔案給機關上傳YouTube(現場直播預定辦理16場次)。
2.於現場直播日期前一日完成會場布置(含依候選人數、主持人及發問人提供講台、會場兩側設立國旗、製作背景標題、設置不斷電系統或緊急發電機及架設轉播器材等)。
3.廠商應協調桃園市內其他合法有線電視台同步現場直播,並應全程完整播放,中途不得插播廣告。
4.廠商應製作每場次政見發表會DVD光碟1份供機關保存,機關並保有DVD光碟之著作權及所有權,非經機關同意,廠商不得在指定時間外播放。
5.現場直播日期:107年11月13日至107年11月21日(時間由機關指定)。
6.電視政見發表會播放時應將手語翻譯員視窗放大為電視畫面的三分之一。
7.廠商應依機關指定時間內協助以跑馬燈宣傳政見發表會播放時間。
8.本案因辦理電子領標,擬縮短等標期三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