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11834 已決標公告

行政院主計總處「中部辦公園區搬遷及家具設備增置與汰換」工程採購案

行政院主計總處 決標日:111/1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塔里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380,000
原始預算
$ 31,000,000
底價金額
$ 30,350,000
決標折數
80.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代碼 A.5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正中
聯絡電話 (049)2394106
機關代碼 A.57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聯絡人 林正中
聯絡電話 (049)2394106
傳真號碼 (049)2394100
電子郵件信箱 chenglin@dgba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4
原公告日 111/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主計總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臺北市北平東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工期120日曆天(室內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文件。 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須檢附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或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二)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改用其他證明文件。 2.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 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廠商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代碼 A.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正中
聯絡電話
(049)2394106
機關代碼
A.57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聯絡人
林正中
聯絡電話
(049)2394106
傳真號碼
(049)2394100
電子郵件信箱
chenglin@dgba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4
原公告日
111/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主計總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臺北市北平東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工期120日曆天(室內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文件。 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須檢附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或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二)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改用其他證明文件。 2.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 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廠商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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