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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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行政院主計總處秘書室3樓會議室(臺北市北平東路2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不得逕送外收發室以外之處所及人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業類別、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符合下列之ㄧ者即可(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a.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b. C701010印刷業
c. C702010製版業
d. 與本案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ZZ99999】,視為包括上列a.b.c等3項營業項目。)
(註:依採購法第65條之規定,本案採購標的之主要部分為表件編製及資訊處理列印,為廠商應自行履行之部分。請於投標前衡量自身履約能力。)
2.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b.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詳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投標文件一併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再予書面密封:
(一)本須知補充規定第一點規定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二)本案服務建議書1式9份
(服務建議書封面須註明標案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普查表件編製及資料處理列印」勞務採購案、投標廠商名稱及提出時間)
(三)標單。(價格納入評比,如未附標單,服務建議書報價視同標價)
二、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標封得使用機關所提供者,亦得由投標廠商自行下載、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依上開規定裝妥並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機關(台北市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不得逕送外收發室以外之處所及人員),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所有文件,為避免影響估價準確性,如有表件編製及資訊處理列印問題請洽:
林小姐(02)2380-3618
採購程序問題可洽詢承辦人楊先生,電話:(02)3356-754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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