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F6429@dgbas.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區餐廳大樓及廣博大樓廁所整修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2 14: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行政院主計總處秘書室3樓會議室(臺北市北平東路2號3樓行政院餐廳大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70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二階段施工,各階段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且於90日內竣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押標金。
(二)資格文件。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須檢附建築物室內裝
修業登記證影本)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
記證書影本)。
(三)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改用其他證明文件。
2.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 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參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乙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投標文件一併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再予書面密封:
(一)本須知補充規定第一點規定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二)本案服務建議書1式9份,書面資料請於封面上註明廠商名稱、本案名稱及提出時間,以作為評選依據,評選當日不接受書面簡報資料。
(三)標單(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價格納入評選,如未附標單,服務建議書報價視同標價。標單與服務建議書報價不一致時,以標單為準。)
二、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標封得使用機關所提供者,亦得由投標廠商自行下載、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依上開規定裝妥並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機關,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所有文件,如有疑議可與業務單位承辦人楊先生聯絡,電話:02-33567541,另為避免影響估價準確性,如欲勘看現場,請於109年2月26日至109年3月10日間之機關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事先電話預約。行政院區勘看請洽楊先生(02-33567541),廣博大樓勘看請洽嚴先生(02-23803793)。
更正內容:招標文件圖面排風設備圖說AC-01至AC-06規範誤植更正,並延長截止投標時間及更正開標時間。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06T01:50:57+08:00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電子郵件信箱
AF6429@dgbas.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開標地點
行政院主計總處秘書室3樓會議室(臺北市北平東路2號3樓行政院餐廳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二階段施工,各階段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且於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押標金。 (二)資格文件。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須檢附建築物室內裝 修業登記證影本)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 記證書影本)。 (三)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改用其他證明文件。 2.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 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參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乙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投標文件一併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再予書面密封: (一)本須知補充規定第一點規定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二)本案服務建議書1式9份,書面資料請於封面上註明廠商名稱、本案名稱及提出時間,以作為評選依據,評選當日不接受書面簡報資料。 (三)標單(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價格納入評選,如未附標單,服務建議書報價視同標價。標單與服務建議書報價不一致時,以標單為準。) 二、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標封得使用機關所提供者,亦得由投標廠商自行下載、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依上開規定裝妥並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機關,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所有文件,如有疑議可與業務單位承辦人楊先生聯絡,電話:02-33567541,另為避免影響估價準確性,如欲勘看現場,請於109年2月26日至109年3月10日間之機關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事先電話預約。行政院區勘看請洽楊先生(02-33567541),廣博大樓勘看請洽嚴先生(02-23803793)。 更正內容:招標文件圖面排風設備圖說AC-01至AC-06規範誤植更正,並延長截止投標時間及更正開標時間。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區餐廳大樓及廣博大樓廁所整修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2-52736384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2-52736384.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00306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A.57&job_number=10902214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A.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