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hcc3017@mail.hakk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開標室(366003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003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
a.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b. 屬非營利為目的之法人者:法院核發之「法人登記證書」。 (公立學校得以該校函授權其系所投標代替設立證明)。
c.屬機構或團體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縣(市)政府核發之「營業登記證」。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所附格式填寫並檢附正本)。
(2-4)採購標單。
(2-5)標價清單。
(2-6)有關大陸產品或服務切結書(正本)。
(2-7)企劃書1式8份。(格式、完整性、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審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其他:
(1)工作計畫書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繳交,並由機關進行審查,其他各階段履約期程詳需求說明書第四點工作期程。
(2)廠商應依本案需求說明書內容規定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3.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係以日曆天計算。
4.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檔案類型:
(1)為OpenDocument文字檔(odt檔)或OpenDocument試算表(ods檔),請以「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開啟。
(2)為Adobe Acrobat文件檔(pdf檔),請以「Adobe Acrobat」開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