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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開標室(366003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003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且營業 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前述廠商均應檢附合格證件或列印公 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 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2)繳稅證明文件(影本)。
(2-3)信用證明(影本)。
(2-4)採購標單(含標價清單)。
(2-5)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所附格式填寫,並檢附正本)。
(2-6)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90萬元整,押標金受款人需填:中央銀行國庫局(0000022),帳號24036402126013(共14碼),戶名: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2-7)有關大陸產品與服務切結書(正本)。
(2-8)切結書1(正本)
(2-9)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113年4月15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中心指定之場所及完成交貨、安裝、測試與教育訓練。
2.其他: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天內提送規劃設計圖說及工作計畫書供機關審查。俟機關審定日起45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材料及設備進場後,機關得審查是否與需求說明書規定之規格相符,如有不符,廠商應立即更換,所影響之工期及成本由廠商自行負責。
3.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係以日曆天計算。
4.廠商作業時間應配合機關開閉館時,相關之施作不得影響展館之正常運作,另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調整施作時間安排後,得通知廠商配合辦理。前述期間全天之工作時間為依機關作息時間。(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5.機關審查時間,不計入履約期日。
6.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檔案類型:
(1)為OpenDocument文字檔(odt檔)或OpenDocument試算表(ods檔),請以「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開啟。
(2)為Adobe Acrobat文件檔(pdf檔),請以「Adobe Acrobat」開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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