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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且未受停權、業處分者。
二、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三、當年度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五、信用證明。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七、投標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1(應加蓋投標者印鑑)。
八、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55萬元整)。
九、採購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
十、工程企劃書1式8。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一、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二、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以日曆天計算。
三、免計工作天之日,以不得施工為原則。廠商如欲施作,應先徵得機關書面同意,該日數應計入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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