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89 已決標公告

「六堆園區傘架區域照明設備改善及電控系統增設」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秦強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00,000
原始預算
$ 18,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A.55.100.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需求:洪志宏 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8)7230100#703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需求:洪志宏 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8)7230100#703
傳真號碼 (08)7230133
電子郵件信箱 thcc5713@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需完成六堆園區傘架區域照明改善及全區電控設備設置、六堆園區出租場地電量數據收集系統設置、傘架區域監視點位擴增、傘架區域光纖線路延伸、行政中心北側戶外動力電源延伸設置、六堆園區既有配電設備擴增,完成後提供更完善之設備與服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8 17:30
開標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捌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且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有關標的之廠商。前述廠商均應檢附合格證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之基本設計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細部設計應於基本設計審查通過次日起21日內完成。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2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本案之施工及安裝: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全部完成。(如承商所提送之細部設計獲部分審查通過,機關得就該部分要求承商申報開工,並起算工期) 3.本案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5.100.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需求:洪志宏 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8)7230100#703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需求:洪志宏 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8)7230100#703
傳真號碼
(08)7230133
電子郵件信箱
thcc5713@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需完成六堆園區傘架區域照明改善及全區電控設備設置、六堆園區出租場地電量數據收集系統設置、傘架區域監視點位擴增、傘架區域光纖線路延伸、行政中心北側戶外動力電源延伸設置、六堆園區既有配電設備擴增,完成後提供更完善之設備與服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8 17:30
開標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捌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且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有關標的之廠商。前述廠商均應檢附合格證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之基本設計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細部設計應於基本設計審查通過次日起21日內完成。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2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本案之施工及安裝: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全部完成。(如承商所提送之細部設計獲部分審查通過,機關得就該部分要求承商申報開工,並起算工期) 3.本案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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