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3 已決標公告

「第三特展室展示情境部分更新設計施作」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太極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30,000
原始預算
$ 2,302,020
底價金額
$ 2,2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A.55.10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般若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4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賴般若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4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thcc78201@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6/27
原公告日 106/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3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會議室(366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標的有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本案履約期程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暫定),工作期程以日曆天計,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一併計入。本中心得視實際執行情形調整時限,各項工作應配合本中心召開之工作會議及審核,各階段進度如下: 一、提交基本設計書:1.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書資料 (包含彩印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一式2份) 至本中心辦理審查。2.完成更新單元設計(VR、動畫),需包含故事腳本、人物設定、場景設定及分鏡腳本等基本設定規劃。3.完成展場風格調性、整體空間配置等規劃、文宣品及文創品初稿等,並經本中心核定後納入契約執行。4.提送全案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之保險單正本一份及繳費收據副本一份。 二、提交細部設計書:1.基本設計書審定通過後15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書資料(包含彩印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一式2份)至本中心辦理審查。2.完成更新單元設計(VR、動畫),需包含故事腳本、人物設定、場景設定及動態腳本等細部設定規劃。3.完成本案更新有關之平、立面施工圖、展示設備等細部設計(含尺寸)、相關展示輸出圖文版面編排、文宣品及文創品完稿。 三、提交結案報告書:1.負責前檔「廟埕體驗區」卸展作業管理、清運及安全維護等。2.於106年10月31日(二)前完成本案所有工作項目,並繳交結案報告書資料 (包含彩印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一式2份),報請本中心辦理全案驗收。 結案報告書應含: ‧展示文案、圖面資料、竣工圖說(含教案、教具開發)、展品清冊等設計完稿之jpg、tiff、ai、psd、skb、dwg等可編輯之原始檔案。 ‧攝、錄影音紀錄等。 ‧結算明細表(含設備清冊)。 貳、106年6月26日更正標價清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5.10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般若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4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賴般若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4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thcc78201@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6/27
原公告日
106/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3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會議室(366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標的有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本案履約期程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暫定),工作期程以日曆天計,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一併計入。本中心得視實際執行情形調整時限,各項工作應配合本中心召開之工作會議及審核,各階段進度如下: 一、提交基本設計書:1.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書資料 (包含彩印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一式2份) 至本中心辦理審查。2.完成更新單元設計(VR、動畫),需包含故事腳本、人物設定、場景設定及分鏡腳本等基本設定規劃。3.完成展場風格調性、整體空間配置等規劃、文宣品及文創品初稿等,並經本中心核定後納入契約執行。4.提送全案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之保險單正本一份及繳費收據副本一份。 二、提交細部設計書:1.基本設計書審定通過後15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書資料(包含彩印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一式2份)至本中心辦理審查。2.完成更新單元設計(VR、動畫),需包含故事腳本、人物設定、場景設定及動態腳本等細部設定規劃。3.完成本案更新有關之平、立面施工圖、展示設備等細部設計(含尺寸)、相關展示輸出圖文版面編排、文宣品及文創品完稿。 三、提交結案報告書:1.負責前檔「廟埕體驗區」卸展作業管理、清運及安全維護等。2.於106年10月31日(二)前完成本案所有工作項目,並繳交結案報告書資料 (包含彩印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一式2份),報請本中心辦理全案驗收。 結案報告書應含: ‧展示文案、圖面資料、竣工圖說(含教案、教具開發)、展品清冊等設計完稿之jpg、tiff、ai、psd、skb、dwg等可編輯之原始檔案。 ‧攝、錄影音紀錄等。 ‧結算明細表(含設備清冊)。 貳、106年6月26日更正標價清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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