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2 已決標公告

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常設展館更新展示設置統包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沅禧室內裝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600,000
原始預算
$ 49,6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A.55.100.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孟玲
聯絡電話 (08)7230100#272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謝孟玲
聯絡電話 (08)7230100#272
傳真號碼 (08)7230133
電子郵件信箱 thcc9131@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4/13
原公告日 106/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本案功能: 1.以說故事、互動性的展示手法,全面更新展示設計,創造有趣的、情境的及感官的參觀環境,聚納四方遊客進入本園區,將客家族群的多元文化與創意活力,以寓教於樂的方式,藉由展示的詮釋,讓遊客認識客家、體驗客庄。 2.活化運用現有展場週邊閒置空間,延伸展示腹地,同時透過展館內外參觀動線規劃,串接園區遊客參觀路線。 二、 本案效益: 經由統一設計與施作,可順暢介面整合管理,落實設計理念,且可縮短工期,降低變更設計之情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3 10:30
開標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規定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者。得為室內裝修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建築師事務所,且具展場設計及施工經驗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投標說明會資訊如下 名稱:「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常設展館更新展示設置統包案」投標說明會 時間:106年04月18日(二)下午2時 地點:六堆客家文化園區 第一會議室 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信義路588號行政中心2樓 履約期限: 1.本案之設計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15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2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設計履約期限計算。 2.本案之施工及安裝: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3.本案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4/12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為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5.100.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孟玲
聯絡電話
(08)7230100#272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謝孟玲
聯絡電話
(08)7230100#272
傳真號碼
(08)7230133
電子郵件信箱
thcc9131@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4/13
原公告日
106/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本案功能: 1.以說故事、互動性的展示手法,全面更新展示設計,創造有趣的、情境的及感官的參觀環境,聚納四方遊客進入本園區,將客家族群的多元文化與創意活力,以寓教於樂的方式,藉由展示的詮釋,讓遊客認識客家、體驗客庄。 2.活化運用現有展場週邊閒置空間,延伸展示腹地,同時透過展館內外參觀動線規劃,串接園區遊客參觀路線。 二、 本案效益: 經由統一設計與施作,可順暢介面整合管理,落實設計理念,且可縮短工期,降低變更設計之情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3 10:30
開標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規定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者。得為室內裝修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建築師事務所,且具展場設計及施工經驗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投標說明會資訊如下 名稱:「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常設展館更新展示設置統包案」投標說明會 時間:106年04月18日(二)下午2時 地點:六堆客家文化園區 第一會議室 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信義路588號行政中心2樓 履約期限: 1.本案之設計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15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2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設計履約期限計算。 2.本案之施工及安裝: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3.本案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4/12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為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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