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4 已決標公告

「硬頸時代-客家守護臺灣的故事」委託專業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水企劃整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60,000
原始預算
$ 3,150,000
底價金額
$ 3,0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A.55.10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黃芃瑋;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5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請購:黃芃瑋;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5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thcc912@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7 10:3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專案期程預計自決標次日起至第四階段工作完成日止,工作期程以日曆天計,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一併計入,惟各階段審查期間均不列入工作期程。本中心得視實際執行情形調整時限,階段進度如下: 第一階段 決標次日起10天內提交基本設計書及電子檔。完成展覽風格調性、主視覺、空間配置與單元設計等整體規劃,以及文宣品初稿。 第二階段 展示基本設計書經本中心審定通過後15天內提交細部設計書及電子檔。完成展示之平、立面施工圖、展示設備及文物展櫃等細部設計書圖(含尺寸)、相關展示輸出圖文版面編排、文宣品完稿。 第三階段 廠商應於細部設計書圖審定通過後10日內進場作業,並於開展日前完工(開展日暫定106年5月20日或依本中心指定日期開展)。完成布展工作後應提交展場竣工圖說1式3份報請本中心辦理驗收。 第四階段 廠商應完成教育訓練等所有工作項目後,提交成果報告書1式4份及電子檔,報請本中心辦理全案驗收。 結案成果報告書應含: (一)展示文案、圖面資料、竣工圖說、展品清冊等設計完稿之jpg、tiff、ai、psd、skb、dwg等可編輯之原始檔案。 (二)多媒體互動程式或數位內容檔案之原始檔案。 (三)攝、錄影音紀錄等。 (四)結算明細表(含設備清冊)。 (五)各式保險以及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5.10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黃芃瑋;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5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請購:黃芃瑋;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605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thcc912@mail.hakk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7 10:3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專案期程預計自決標次日起至第四階段工作完成日止,工作期程以日曆天計,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一併計入,惟各階段審查期間均不列入工作期程。本中心得視實際執行情形調整時限,階段進度如下: 第一階段 決標次日起10天內提交基本設計書及電子檔。完成展覽風格調性、主視覺、空間配置與單元設計等整體規劃,以及文宣品初稿。 第二階段 展示基本設計書經本中心審定通過後15天內提交細部設計書及電子檔。完成展示之平、立面施工圖、展示設備及文物展櫃等細部設計書圖(含尺寸)、相關展示輸出圖文版面編排、文宣品完稿。 第三階段 廠商應於細部設計書圖審定通過後10日內進場作業,並於開展日前完工(開展日暫定106年5月20日或依本中心指定日期開展)。完成布展工作後應提交展場竣工圖說1式3份報請本中心辦理驗收。 第四階段 廠商應完成教育訓練等所有工作項目後,提交成果報告書1式4份及電子檔,報請本中心辦理全案驗收。 結案成果報告書應含: (一)展示文案、圖面資料、竣工圖說、展品清冊等設計完稿之jpg、tiff、ai、psd、skb、dwg等可編輯之原始檔案。 (二)多媒體互動程式或數位內容檔案之原始檔案。 (三)攝、錄影音紀錄等。 (四)結算明細表(含設備清冊)。 (五)各式保險以及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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