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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中心採購之學校、法人(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技術顧問機構或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執行期程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6年3月15日為止。各項工作應配合本中心召開之工作會議及審核,其期限如下:
一、第一期工作: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第一階段「106年苗栗園區春節系列活動」工作計畫書一式10份(含表演團體合作同意書及可確認執行之行銷計畫),詳述各項活動計畫之規劃及實施期程、人員配置、行銷規劃等,並經本中心核定後納入契約執行。
二、第二期工作:「106年苗栗園區春節系列活動」結束後次日起30日曆天提交總結成果報告書,經本中心審定,以上需含書面資料8份(含8份彩色、活動錄影剪輯光碟各1份、電腦檔案光碟8份)。
三、上述各項日期以日曆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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