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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規定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者。得為室內裝修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設計資格部分,以分包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代之)或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施工部分以分包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代之),且具展場設計經驗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專案期程預計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統包案驗收完成日止,惟各階段審查期間均不列入工作期程。本中心得視實際執行情形調整時限,各項工作辦理期程如下:
1.決標日之次日起60天內,提交本案第1階段工作之「整體規劃報告書」1式6份及其電子檔。
2.整體規劃報告書經本中心審定通過後30天內,提交「統包案招標文件草案」1式6份及其電子檔,並配合本中心期程,協助完成統包案招標、決標及契約簽訂作業等第2階段工作。
3.依統包案計畫期程,完成第3階段專案管理工作,協助取得相關許可或執照、各工項全部完工提送完工結算及驗收合格後,協助本中心完成設備移交清點、測試運轉、操作訓練及改善作業等統包案相關履約事項後,提交本案「成果報告書」1式6份及其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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