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11樓A3
電子郵件信箱
ninungpasasauv0308@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11樓A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11樓A3
履約期限
詳本案規格說明「參、履約期限及契約價金給付」。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之廠商,具國內合法登記立
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且未受停業處分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114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專業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2. 投標廠商為建築師,需領有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且未受停業處分、114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或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書,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三用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標單。
6.投標廠商聲明書(含身份揭露表_事前揭露)。
7.切結書。
8.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1份pdf電子光碟檔)。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免裝訂),供資格審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