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本院動力中心三樓工程管制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115年3月31日(含)前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及室內裝修業。
特定資格:無。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現場領標。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屏東榮民總醫院收發室(900053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
四、其 他
1.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本院不另行通知)。
2.檢附電子領標憑證。
3.企劃書8份請用適當容器裝妥。
4 .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5.廠商資格經資格審查符合後始能參加評審,評審時間:115年1月20日下午2點整,地點:屏東榮民總醫院3樓動力中心工程管制室(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6.本採購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評審擇定最符合需要者後,仍應辦理議價或比價後決標。
7.評審時間倘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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