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屏東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3樓工程管制室(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收發室收(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1巷1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天將採購標的送達龍泉分院A棟,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本案因修正招標文件,故依採購法延長等標期:
(一)因丈量寬度數值填列錯誤,故招標預算212萬9,782元修正為190萬1,513元,說明如次:
1、原需求說明書所標示A棟兩側內側立面上方氣窗及防間寬度誤植為8.5公尺,已修正為5.8公尺,原總面積才數為8,789才修正為7,847才。
2、依7,847才重新計算本案招標預算為190萬1,513元。
(二)本案需求書隱形鐵窗規範採直線施工,惟本案外牆最上方氣窗需高空作業,該處氣窗僅能由外部施作(內部為固定式鋁百葉),考量其高度較窄,亦可採橫線施工法,故於需求書增加「外牆最上層氣窗因垂直高度較窄可視實際安裝情形調整為橫線施工(需高空作業)」,俾利於施工多樣性選擇。
(三)本案需求書原有檢附施工樣圖,考量市場隱形鐵窗施工方式非單一方式,固定方式尚有比需求書內圖說尼龍墊片更優規之施作方式,限制施工方式反不利取得更佳施工方式,故刪除鋁合金固定座構造圖,改為於安裝前須檢附施工大樣圖,以審查其工法及材料耐用、耐候性。
(四)招標期間,經廠商反映契約書註明保固10年並不合理,已與一般隱形鐵窗招標案規範過苛,且保固保證金將押於院方10年,已大幅減低廠商投標意願,經查其他機關隱形鐵窗招標案保固期間訂定期間,本案原訂定10年確有超乎一般行情,故修正保固期間為3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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