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063004 已決標公告

CD-R光碟片等3項耗材採購案

屏東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2/04/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樺暘文具印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2,000
原始預算
$ 623,000
底價金額
$ 560,000
決標折數
77.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A.5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8)7557885#81406
機關代碼 A.51.4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8)7557885#81406
傳真號碼 (08)7535390
電子郵件信箱 Q732@ptv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4/20
原公告日 112/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2/04/26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醫療大樓五樓20人會議室(C)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收發室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6月1日止;累計訂單金額達契約總金額亦視同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投標須檢附之資料: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係證明廠商屬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註: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已於98年4月12日廢止,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另營業(稅籍)登記資料亦非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依工程會函轉經濟部99年7月30日經中字第09902634950號函示:工廠登記證於99年6月4日起比照公司登記,改為「登記不發證」,各受理機關僅發給廠商核准公文,不再發給紙本,如有查證工廠登記內容需求,請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gcis.net.gov.tw/indexC.jsp)。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投標廠商切結書。 (6) 檢附並填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表單)、投標標價清單。 (7) 押標金繳納憑據。 **本案已事先簽准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如投標家數未達三家,於開標現場得當場變更為限制性招標,由投標廠商進行比(議)價。 **112.4.19 修訂廠商資格審查表(第一項第1條) 押標金繳納憑據抬頭書名: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屏東分院 410 專戶 (上述兩個抬頭”擇一”均可)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4/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A.5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8)7557885#81406
機關代碼
A.51.4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8)7557885#81406
傳真號碼
(08)7535390
電子郵件信箱
Q732@ptv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4/20
原公告日
112/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2/04/26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醫療大樓五樓20人會議室(C)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收發室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6月1日止;累計訂單金額達契約總金額亦視同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投標須檢附之資料: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係證明廠商屬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註: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已於98年4月12日廢止,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另營業(稅籍)登記資料亦非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依工程會函轉經濟部99年7月30日經中字第09902634950號函示:工廠登記證於99年6月4日起比照公司登記,改為「登記不發證」,各受理機關僅發給廠商核准公文,不再發給紙本,如有查證工廠登記內容需求,請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gcis.net.gov.tw/indexC.jsp)。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投標廠商切結書。 (6) 檢附並填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表單)、投標標價清單。 (7) 押標金繳納憑據。 **本案已事先簽准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如投標家數未達三家,於開標現場得當場變更為限制性招標,由投標廠商進行比(議)價。 **112.4.19 修訂廠商資格審查表(第一項第1條) 押標金繳納憑據抬頭書名: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屏東分院 410 專戶 (上述兩個抬頭”擇一”均可)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4/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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