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動力中心三樓工程管制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6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契約無指數調整價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供曾承攬醫院相關氣體設施設備或維護保養結算驗收證明影本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至少1員。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至少1員。
3.乙炔容接裝置或氣體集合裝置從事金屬熔接、切斷或加熱作業人員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至少1員。
4.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甲種電匠證照至少1員。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詳保養作業規範。
(二)工作事項:依本採購之「保養作業規範」規定辦理。
(三)醫工單位:工務室醫工組 呂技術師 電話:08-7557885#8863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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