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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本中心第一校區明覺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輔導會-退除役官兵職訓中心383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第一校區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45日曆天內(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證:提供本招標標的有關之營業項目(廠商營業項目參照經濟部編訂營業項目代碼表細類列表代碼CB010101、F113010、F213080、F113050、F213030、F113010、F213040、F113990、F213990-機械設備製造業/機械批發業/機械器具零售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精密儀器批發業/精密儀器零售業/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等審查)。公司登記者,得以經濟部網路商工登記查詢公司登記列印最新基本資料加蓋印鑑代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須提供上述規格書要求之相關規格數據資料產品DM (提供影本者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供開標當天審查。未附型錄(含未清楚標示型錄審查項目)者以不合格論。
2、 本中心實習工廠提供電源,其餘配線配管及安裝、及施工所須之另件及配件等,概由得標廠商負責。得標廠商應負責新購機器安裝至指定位置並完成校正,依機械實際位置重新配置電源及氣壓時,採高架蛇管固定配管配線,應力求整齊美觀,並依電工法規配電,搬遷所需新設配線、配管、無熔絲開關、電源線路及風管線路、風槍線路、傳輸線等應由得標廠商負責提供,不得要求額外費用,本案採總價決標,所有配管配電及搬遷勞務費用均應納入投標總價,結算時不予調整。(電氣設備如電源線路等,安裝需符合工安衛生標準)。
3、 廠商應於簽約後10日曆天內至本中心指定之新機台裝機預定地進行評估,搬運與裝機過程中,若有任何土木、裝置(含鋁門窗、鐵捲門)、水電、吊掛、空調、壓縮氣體以及管線、現有機台移動工程,一律由廠商負責。若在過程中有移動,拆卸或破壞本中心既有之房舍結構或水、電、氣管線,亦須於裝機完成後負責恢復原狀。
4、 得標後依規劃行程:完成移動舊機型號:OBJET EDEN250,搬遷位置由第二校區27號教室移至第一校區大庫房放置,動線情況請參閱附件。
5、 新機器安裝於二校區27號教室之指定實習場地後,需依電工法規配電,且需將機台校正與測試操作完成。移動機械過程不得損害地板及相關地物,若有損壞得由得標廠商負責修復完成。
6、 操作手冊:操作教學課程簡報電子檔及範例程式(包含機構組裝及感測模組測試說明書) 。
7、 保固期:自驗收合格次日起保固1年並附保固書。在保固期間如因設備瑕疵或施工不良而故障或損壞,得標廠商應於接獲報修後2個工作天內派員檢修,並於國內零件14個工作天、國外進口零件可展延至30個工作天內完成修復或更換新品。
8、 教育訓練:應於驗收合格日起45個工作天內完成,配合老師時間至中心進行技術轉移教育訓練總計6小時(含)以上(內容含:人員簽到表、照片等紀錄),並將相關佐證資料函復本中心備查。
9、 設備為進口時,須提供一年內之進口報單及原廠直接代理證明。
10、其餘事項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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