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621 已決標公告

110年水電能源工程班「智慧居家控制系統」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耐美國際智慧節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12,000
原始預算
$ 2,150,000
底價金額
$ 2,122,000
決標折數
99.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代碼 A.51.100.6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緯
聯絡電話 (03)3321224#605
機關代碼 A.51.100.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聯絡人 林明緯
聯絡電話 (03)3321224#605
傳真號碼 (03)3331329
電子郵件信箱 alex0208@mail.v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4 17:00
開標時間 110/07/1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須與營業項目相符)。 二、最近乙期完稅證明(如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代之)。 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模組安裝說明: (一)系統構成與實驗方式: 1.本項實習設備限採模組單元化製作。各控制元件單體(包含各式控制模組、執行器),應可以各廠牌生產之模組替代或更換。 2.模組單元與模組元件組成系統時,所有輸入、輸出訊號皆由正面圖示及配線操作。 (二)模組盤面製作要求: 1.為確保配線操作安全,盤面材質限以絕緣墊木板製作,絕緣墊木板厚度限5mm以上。 2.盤面須清楚標示模組名稱、器具名稱、燈號名稱、輸入、輸出接點名稱。 (三)實驗機箱與盤面模組設計要求: 1.實驗機箱須經防銹處理並配合模組化設計。 2.機箱配置把手一只,箱內舖有防撞墊一層。 3.各設備分置於機箱內,並固定安裝於適當位置。 (四)本中心既設之實驗機箱與盤面模組增設需求: 本中心既設6組KNX實習箱內之KNX器具與設備,由得標廠商依第七條規格說明之項次(二)增設6組,機箱可重複使用。 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建議廠商投標前應先至本中心勘查現場機具設備狀況,以完整了解本案。 (二)投標廠商需自行估算所需材料及施工搬運等相關費用及施工所須注意事項,經審慎評估後,再行投標為宜。得標後續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施工或安裝所需費用。 (三)實際配置需求須與使用單位確認後,方可施工。 (四)保固:正式驗收合格日起保固 1 年。得標廠商應於驗收合格日出具保固保證書,由本中心使用單位核存;在保固期間如因器材設備瑕疵或施工不良而故障或損壞,得標廠商應一個月內免費修復或更換新品。 (五)驗收作業: 1.依第七條規格說明,進行設備規格及數量查驗。 2.得標廠商需於驗收時,進行系統全機具功能測試,功能由得標廠商自行設計。須提供功能測試流程表,以利驗收作業。 3.應備齊(1)教育訓練文件照片、(2)低電磁干擾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1.100.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緯
聯絡電話
(03)3321224#605
機關代碼
A.51.100.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聯絡人
林明緯
聯絡電話
(03)3321224#605
傳真號碼
(03)3331329
電子郵件信箱
alex0208@mail.v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4 17:00
開標時間
110/07/1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須與營業項目相符)。 二、最近乙期完稅證明(如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代之)。 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模組安裝說明: (一)系統構成與實驗方式: 1.本項實習設備限採模組單元化製作。各控制元件單體(包含各式控制模組、執行器),應可以各廠牌生產之模組替代或更換。 2.模組單元與模組元件組成系統時,所有輸入、輸出訊號皆由正面圖示及配線操作。 (二)模組盤面製作要求: 1.為確保配線操作安全,盤面材質限以絕緣墊木板製作,絕緣墊木板厚度限5mm以上。 2.盤面須清楚標示模組名稱、器具名稱、燈號名稱、輸入、輸出接點名稱。 (三)實驗機箱與盤面模組設計要求: 1.實驗機箱須經防銹處理並配合模組化設計。 2.機箱配置把手一只,箱內舖有防撞墊一層。 3.各設備分置於機箱內,並固定安裝於適當位置。 (四)本中心既設之實驗機箱與盤面模組增設需求: 本中心既設6組KNX實習箱內之KNX器具與設備,由得標廠商依第七條規格說明之項次(二)增設6組,機箱可重複使用。 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建議廠商投標前應先至本中心勘查現場機具設備狀況,以完整了解本案。 (二)投標廠商需自行估算所需材料及施工搬運等相關費用及施工所須注意事項,經審慎評估後,再行投標為宜。得標後續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施工或安裝所需費用。 (三)實際配置需求須與使用單位確認後,方可施工。 (四)保固:正式驗收合格日起保固 1 年。得標廠商應於驗收合格日出具保固保證書,由本中心使用單位核存;在保固期間如因器材設備瑕疵或施工不良而故障或損壞,得標廠商應一個月內免費修復或更換新品。 (五)驗收作業: 1.依第七條規格說明,進行設備規格及數量查驗。 2.得標廠商需於驗收時,進行系統全機具功能測試,功能由得標廠商自行設計。須提供功能測試流程表,以利驗收作業。 3.應備齊(1)教育訓練文件照片、(2)低電磁干擾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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