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電子郵件信箱
vdch0202@mail5.va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開標地點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中正堂二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0/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証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納稅証明(影本須正本相符),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 領統一發票購票証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核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証明,如工業同業公會有效之會員証。
(4)廠商信用之証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承包商不得任意變更施工方式,但建築結構或技術尚無法克服之項目除外,但仍須報本機關同意後,才可變更施作,承包商不得有任何異議,若不然其所衍生一切損失概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二、工程「水泥板平台施作示意圖」(附圖一),僅供參考示意,廠商投標前應至現場履勘為準。
三、得標商於施工期間,應選派監工人員(工地主管專業工程師)一人代表承包商全權處理配合工程進行常駐現場,負責工程施作、協調相關事宜。
四、本工程因施工上之需要而損及本機關道路、房舍地面(板)或牆等,承商須完工後,將其修補完整恢復原狀。
五、本安裝工程所述及一切規範其費用已全部包括承包總價款內,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承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工程費用。
六、本工程以總價決標,非以實做數量決標,數量項目若有不足或超出仍依
總價結算,得標商不得異議。
七、投標廠商須至家區現場勘查,工程於進行中不得要求追加減預算或減少數量,數量不足者由廠商利潤中自行吸收,但建築結構或技術尚無法克服除外,但仍須報本機關同意後,才可變更施作。
八、施工廢料除堪用部份由機關擇需回收外,其餘廢料需由廠商負責清除、處理,不可留置於本家區。
九、C型鋼需全部更換新品,現有鋼材不留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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