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930 已決標公告

107年住民膳食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正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66,000
原始預算
$ 13,866,000
底價金額
$ 13,86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代碼 A.51.100.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泰琪
聯絡電話 (047)222187#508
機關代碼 A.51.100.44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聯絡人 張泰琪
聯絡電話 (047)222187#508
傳真號碼 (047)285711
電子郵件信箱 vdch0202@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3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 依政府採購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若機關因故需延長合約時,機關得以同本契約條件向決標廠商要求擴充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6/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09: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0101-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 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 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有本標的食品或餐飲相關之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1.100.4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泰琪
聯絡電話
(047)222187#508
機關代碼
A.51.100.44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聯絡人
張泰琪
聯絡電話
(047)222187#508
傳真號碼
(047)285711
電子郵件信箱
vdch0202@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3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 依政府採購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若機關因故需延長合約時,機關得以同本契約條件向決標廠商要求擴充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6/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09: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0101-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 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 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有本標的食品或餐飲相關之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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