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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派遣護理人員每月經機關考核分數均達80分以上,無重大違規和脫班情形,機關得於契約期滿與廠商以原契約原價金續約1年。另契約期滿,機關尚未完成招標簽訂新約前,得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原價金之條件繼續提供所需護理人員,至機關新訂約之廠商接替後方得終止契約,期限以3個月為限,廠商不得拒絕或要求增加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近半年非拒絕往來戶或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
(四)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惟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投標者,應出具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58條、第59條許可設立或公設民營辦理身心障礙業務之機構之證明文件;另以「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投標者,應出具依法立案,其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之財團法人或公益法社團法人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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