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orse928@mail.vhy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組)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玉里分院426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投標標的為藥品者,應檢附藥商許可執照;投標標的為醫療器材者,應檢附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 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一)預算金額:新台幣3,700,000元整。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2年或達到契約執行上限金額止。
(三)規格要求及其他附具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3.押標金繳納證明(標場不收現金)、4.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憑據書面明細、5.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時提供)、6.產品型錄或說明、7.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QMS(GMP/QSD)許可證明文件、8.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暨(無法)決標通知單。
(四)納稅之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 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3501/玉里郵政30 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