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L1120215S 已決標公告

112-114年住院病患膳食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鄉園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902,500
原始預算
$ 265,902,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代碼 A.51.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靜芬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機關代碼 A.51.1.4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李靜芬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傳真號碼 (03)8883374
電子郵件信箱 comi@mail.vhy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3個月,金額32,782,500元(含玉里及鳳林分院),如契約期限到期後,尚未完成後續新招標案者,依原契約價金及給付方式等條件,與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20
原公告日 112/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研大樓四樓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50元/現金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4 11:00
開標地點 981002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玉里分院42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5/23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投標及得標廠商如期依約履行之誠信原則。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投標及得標廠商如期依約履行之誠信原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玉里分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其他:更正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1.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靜芬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機關代碼
A.51.1.4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李靜芬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傳真號碼
(03)8883374
電子郵件信箱
comi@mail.vhy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3個月,金額32,782,500元(含玉里及鳳林分院),如契約期限到期後,尚未完成後續新招標案者,依原契約價金及給付方式等條件,與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20
原公告日
112/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研大樓四樓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50元/現金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4 11:00
開標地點
981002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玉里分院42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5/23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投標及得標廠商如期依約履行之誠信原則。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投標及得標廠商如期依約履行之誠信原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玉里分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其他:更正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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