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L1100608P1 已決標公告

資訊機房節能改善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20,000
原始預算
$ 6,735,000
底價金額
$ 6,349,656
決標折數
97.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代碼 A.51.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培元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機關代碼 A.51.1.4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趙培元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傳真號碼 (03)8883374
電子郵件信箱 samchao@mail.vhy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或匯票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9 11: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6,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玉里分院42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需與本案相關)。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四)甲級電氣承裝業及丙級空調業證明。 (五)通過ISO 27001:2013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稽核並持有效證書。 (六)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詳閱需求規範書內所載)。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廠商得於開標現場提送,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填、免附)。 (九)押標金(參閱投標須知),標場不收現金。 (十)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標的型錄以供審查符合需求規範,如未附標的型錄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投標廠商切結書(參閱投標須知最後一頁)。 (十二)領標證明:本次招標之領標紙本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得於進入標場時提交),或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三)現場勘察證明:本項係廠商需於投標時檢附審查之文件,如未檢附可當場說明或傳真補傳資料,不列為不合格標。(於截止投標前至安裝地點實地勘查,利於廠商精確評估後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辦公室領取。繳費地點:本院精神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6,735,000元整。 (二)機關允許廠商於截止投標前至安裝地點實地勘察,利於廠商精確評估後參與投標。 (三)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玉里郵政30號信箱
重行第1次公開招標與前次公開招標之差異 修訂招標規範書第8、9、10、11、18、19頁等有關標的保固期與無線基地台組規格,相關修訂文字眾多,請參閱規範書末段修正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1.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培元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機關代碼
A.51.1.4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趙培元
聯絡電話
(03)8883141#3040
傳真號碼
(03)8883374
電子郵件信箱
samchao@mail.vhy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或匯票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9 11: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6,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玉里分院42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需與本案相關)。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四)甲級電氣承裝業及丙級空調業證明。 (五)通過ISO 27001:2013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稽核並持有效證書。 (六)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詳閱需求規範書內所載)。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廠商得於開標現場提送,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填、免附)。 (九)押標金(參閱投標須知),標場不收現金。 (十)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標的型錄以供審查符合需求規範,如未附標的型錄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投標廠商切結書(參閱投標須知最後一頁)。 (十二)領標證明:本次招標之領標紙本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得於進入標場時提交),或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三)現場勘察證明:本項係廠商需於投標時檢附審查之文件,如未檢附可當場說明或傳真補傳資料,不列為不合格標。(於截止投標前至安裝地點實地勘查,利於廠商精確評估後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辦公室領取。繳費地點:本院精神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6,735,000元整。 (二)機關允許廠商於截止投標前至安裝地點實地勘察,利於廠商精確評估後參與投標。 (三)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玉里郵政30號信箱
重行第1次公開招標與前次公開招標之差異
修訂招標規範書第8、9、10、11、18、19頁等有關標的保固期與無線基地台組規格,相關修訂文字眾多,請參閱規範書末段修正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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