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orse928@vhy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合約價格擴充1,809,94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第7項20,000元整,第12項10,000元整,其他項目5,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藥商許可執照。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進入標場時提送)
8.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得於進入標場時提送)
9.押標金繳納證明(標場不收現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一)履約期間藥品採分批供貨、分批查驗請款。
(二)預算金額:新台幣21,464,340元整。
(五)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六)交貨期限:自機關通知次日起計算5日內完成交貨。
(七)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 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花蓮郵政30 號信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43,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