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orse928@vhy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研究大樓四樓採購組)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與本院相關)。
(二)最近一期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無則免)。
(六)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
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
(七)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屬醫療器材者,應附「販賣業」或「製造業」之藥商許可執照。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廠商得以於開標現場提送,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填、免附)。
(九)押標金(參閱投標須知)。標場不收現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 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 標文件
其他
(一)預算金額:新台幣304,000元整。
(二)本院為政府公告之原住民地區,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 購招標辦法」第5條之1規定,依法應先邀請原住民機構、法人、 團體或個人辦理採購,請前述單位或個人投標時檢附相關資料供 本院查驗。
(三)本案投標家數如未達三家,得當場變更為限制性招標,由投標 廠商進行比(議)價。 (四)履約期限:自機關訂購次日起計算7日內送達,另其耗材供應期限,為決標次日起計算2年。
(五)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 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花蓮郵政30 號信箱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