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omi@mail.vhyl.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院(玉里分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採購小組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1/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玉里分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藥商許可證
(四)醫療器材許可證
前述資格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
(一)招標規格內記載各項耗材品項之預估數量,為履約期間機關所需之預估採購量,而非履約期間內必定之採購量,如履約屆滿時,機關採購量未達前述預估採購量時,廠商不得依此向機關求償。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耗材:分批交貨之期限:廠商於決標後接獲本院及分院實際需求品項、數量,通知交貨次日起45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將採購標的送達本院及分院驗收單位及其指定地點交貨完成。合約期限內實際叫貨金額如達到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時,本院視同履約完成。
(四)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花蓮郵政3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手部磁扣約束帶*2條/組、磁扣鎖頭銷釘*4個/組及磁扣頭*10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