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engc71@vhyl.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但新維護契約尚未成立時,機關得視需要以書函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2個月,延長期間每月之費用依本合約之金額支付,擴充金額上限103,70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28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
(二)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需與本案相關)。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之建築物昇降專業廠商登記證、升降機裝修技術士證照(須提供廠商在職工作人員之証明)。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押標金(參閱投標須知)。
(八)切結書1、2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綜合大樓一樓收發室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
(一)預算金額:新台幣1,226,574元整。
(二)廠商應於投標前應至標的設置地點實地勘查。
(三)履約期限:玉里分院(含長良園區)106年12月1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鳳林分院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四)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花蓮郵政3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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