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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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需要得延長2個月,金額120,2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綜合大樓二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17
廠商資格摘要
凡領有與本採購案相關資格者,並持有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需與本案相關)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參閱投標須知)
(六)標的物型錄(或說明)。廠商投標時,如未附標的型錄(或說明),得以本案招標規範代之,並為驗收之標準;另,廠商標封內雖未附標的型錄,但仍應在「投標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書明其標的廠牌及產地,否則將視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綜合大樓一樓收發室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
(一)履約期間次氯酸鈉需求量約為180,000公斤/三年(玉里分院、台東分院126,000公斤/三年、長良精神護理之家(含養生園區)54,000公斤/三年);氯錠需求量約為6,780公斤/三年(玉里分院、台東分院4,500公斤/三年、長良精神護理之家(含養生園區) 780公斤/三年、鳳林分院1,500公斤/三年)。前述採購數量,為適約機關預估採購量,而非必定採購量;履約期間時,如適約機關採購量未達前述數量時,廠商不得依此向機關求償。
(二)預算金額:新台幣2,163,600元整。
(三)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花蓮郵政3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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