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
電子郵件信箱
frc500260@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420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及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得標後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履⾏採購項目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投標聲明書
2.投標須知 附錄⼗九-切結書1
3.投標須知 附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4.投標須知 附錄⼆⼗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或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證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合格紀錄表等資料)。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最⾼⾏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形式為之,故簽約⼿續並非契約成立或⽣效要件」,故本案契約⽣效⽇為決標當⽇;另得標廠商應於接接獲收入通知單之次日起7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萬元整。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送達投標地點: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開標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以限時 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之「420臺中豐原郵政第90439號信箱」。
4、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前抵達投標處(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開標室),並由專⼈引導至標場;如委託代理⼈出席投標現場,亦請檢附授權書,以利人員查證。投標廠商人數,皆對外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前述身分證明文件,請自行影印並於查驗時繳交,未繳交影本者,本部(招標單位)得影印之,併採購文件保存。
5.本案為最低標方式決標,並依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64條之1規定,以各項(組)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機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
6、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廠商文件審查表應審查之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114年12月13日前)或異議(114年12月20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機關不予受理。
7、本案業已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與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與政府採購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符合需求 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復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依據⾏政院公共⼯程委員會114年3⽉28⽇⼯程企字第 1140100193號函釋,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 規定,不予決標,故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檢附領標電⼦憑據,否則不予決標。針對上述說明如有疑問,可電洽招標單位承辦人詢問,電話:04-25280330轉分機56146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全⺠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1號、電話: 04-2528033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