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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湖北里1鄰湖子99號(現場投標)、林口中湖頭郵局第8號信箱(郵遞投標)
其他: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為ODF格式,倘無法開啟或開啟後有錯位、格式錯亂等情事者,敬請輔以OFFICE格式開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 114年 1月 11日止。
3.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 114 年 1月 20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4.履約地點:新北市林口區、新北市新店區、桃園市大溪區、新竹縣湖口鄉、新北市石碇區、台北市北投區、新北市貢寮區、臺中市沙鹿區、臺中市東勢區、台南市西港區、屏東縣春日鄉、屏東縣恆春鎮、花蓮縣豐濱鄉、金門縣金湖鎮、連江縣南竿鄉、連江縣東引鄉及高雄市旗津區。
5.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另本案預算獲得後即逕行簽核決標,得不另召開決標會議及製作決標紀錄;若預算遭删除即逕行簽核廢標,得不另召開廢標會議及製作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
6.計畫聯絡人:林先生 ; 電話:02-8666588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地址:新北市林口區湖北里1鄰湖子99號 電話:(02)2603-1676;傳真:(02)2601-805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