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14069P043 已決標公告

高階伺服器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決標日:114/10/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保祥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00,000
原始預算
$ 13,500,000
底價金額
$ 13,000,000
決標折數
98.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機關代碼 A.5.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崧與
聯絡電話 (02)28382456#605541
機關代碼 A.5.5.1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聯絡人 吳崧與
聯絡電話 (02)28382456#605541
傳真號碼 (02)28321004
電子郵件信箱 mibbuying@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0/09
原公告日 114/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1 09: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25個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特定營業項目:須具備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本案標的類似之伺服器供應、承做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其他:附加說明 ※聯絡方式:林先生(02)2862-9876#606624或606521,手機0955-203331。 壹、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17時00分止,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 貳、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有關文件費代收申請事宜,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領標費用新臺幣20元整(此金額唯有在提供電子領標下才有作用)。 參、投標方式: (一)現場投標者:請於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17時00分以前親攜投標文件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投入指定投標箱內,人員請攜帶身分證件。 (二)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17時00分前寄達士林劍潭郵局第123之104號信箱(以本局取件郵局落地郵戳或收件登錄時間為憑)。 肆、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0月13日前或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異議請於114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2-28311032、02-2838-2456#605541、傳真:02-28321004,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伍、參與現場開標者:請參與開標者於民國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9時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請攜帶身分證)親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辦妥登記,由專人帶往開標室,等候開標;另本局無提供車輛停車位予開標廠商使用,請駕駛交通工具參與開標之廠商預先取時間前置量於本局周邊停放車輛後再步行進入,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陸、開標地點: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開標室。 柒、其他:請廠商自我檢視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投標標封、基本資格(公司登記、納稅證明、專門技能證明、廠商聲明書及公會會員證影本等)、特殊資格(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等)、授權書、法律責任切結書、規格文件、押標金(投標須知如無規定則免)、投標報價單及清單(工程或技服標單應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等相關資料是否均備齊無誤,餘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規定。 (一)招標單位依廠商投標文件所載電話號碼,通知所有未到場廠商,限期(例如○點○分前)到達指定之開標地點,以備說明或減價,未依通知期限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視同放棄說明或減價權利。但招標單位於進行說明或減價過程中,廠商始到場者,招標單位得允許其參加當次及以後之說明或減價程序(例如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時未到場,惟於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時到場,得允許其參加)。 (二)未到場廠商之投標文件,倘未載明電話號碼,或招標單位撥打電話3次均為空號或無人接聽(撥打3次每次響鈴5聲以上),將依採購法第60條以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論,視同放棄說明或減價權利。 (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8條第2項規定,投標廠商得授權代表出席開標,不以負責人為限,故為維投標廠商權益,建議派員出席開標;另基於採購效率推展、維護現場參標廠商之公平性,及避免未到場廠商利用機關限期通知之期限與其他廠商串通瓜分利益,對於未到場廠商限期通知期限以10分鐘為原則,惟主標人得依招標方式、個案特性、實際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現場宣布適予延長。 (四)招標單位將通知過程與限期辦理之結果,詳實載明於開標紀錄備查,避免衍生爭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電話:02-28311032、02-28382456#605541、傳真:02-28321004,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崧與
聯絡電話
(02)28382456#605541
機關代碼
A.5.5.1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聯絡人
吳崧與
聯絡電話
(02)28382456#605541
傳真號碼
(02)28321004
電子郵件信箱
mibbuying@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0/09
原公告日
114/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1 09: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25個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特定營業項目:須具備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本案標的類似之伺服器供應、承做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其他:附加說明
※聯絡方式:林先生(02)2862-9876#606624或606521,手機0955-203331。 壹、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17時00分止,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 貳、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有關文件費代收申請事宜,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領標費用新臺幣20元整(此金額唯有在提供電子領標下才有作用)。 參、投標方式: (一)現場投標者:請於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17時00分以前親攜投標文件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投入指定投標箱內,人員請攜帶身分證件。 (二)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17時00分前寄達士林劍潭郵局第123之104號信箱(以本局取件郵局落地郵戳或收件登錄時間為憑)。 肆、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0月13日前或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異議請於114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2-28311032、02-2838-2456#605541、傳真:02-28321004,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伍、參與現場開標者:請參與開標者於民國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9時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請攜帶身分證)親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辦妥登記,由專人帶往開標室,等候開標;另本局無提供車輛停車位予開標廠商使用,請駕駛交通工具參與開標之廠商預先取時間前置量於本局周邊停放車輛後再步行進入,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陸、開標地點: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開標室。 柒、其他:請廠商自我檢視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投標標封、基本資格(公司登記、納稅證明、專門技能證明、廠商聲明書及公會會員證影本等)、特殊資格(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等)、授權書、法律責任切結書、規格文件、押標金(投標須知如無規定則免)、投標報價單及清單(工程或技服標單應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等相關資料是否均備齊無誤,餘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規定。 (一)招標單位依廠商投標文件所載電話號碼,通知所有未到場廠商,限期(例如○點○分前)到達指定之開標地點,以備說明或減價,未依通知期限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視同放棄說明或減價權利。但招標單位於進行說明或減價過程中,廠商始到場者,招標單位得允許其參加當次及以後之說明或減價程序(例如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時未到場,惟於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時到場,得允許其參加)。 (二)未到場廠商之投標文件,倘未載明電話號碼,或招標單位撥打電話3次均為空號或無人接聽(撥打3次每次響鈴5聲以上),將依採購法第60條以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論,視同放棄說明或減價權利。 (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8條第2項規定,投標廠商得授權代表出席開標,不以負責人為限,故為維投標廠商權益,建議派員出席開標;另基於採購效率推展、維護現場參標廠商之公平性,及避免未到場廠商利用機關限期通知之期限與其他廠商串通瓜分利益,對於未到場廠商限期通知期限以10分鐘為原則,惟主標人得依招標方式、個案特性、實際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現場宣布適予延長。 (四)招標單位將通知過程與限期辦理之結果,詳實載明於開標紀錄備查,避免衍生爭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電話:02-28311032、02-28382456#605541、傳真:02-28321004,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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