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1段62巷74號
電子郵件信箱
a605.a888@msa.hinet.net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1段62巷7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1段62巷74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爰用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最近一期廠商納稅之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2)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F113050電腦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民國105年9月21日(星期三)17時00分止,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
貳、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有關文件費代收申請事宜,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領標費用新台幣20元整(此金額唯有在提供電子領標下才有作用)。
參、投標方式:
(一)現場投標者:請於民國105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7時00分以前親攜投標文件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投入指定投標箱內。
(二)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05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7時00分前寄達臺北郵政123之104號信箱(以郵局落地郵戳為憑)。
肆、參與現場開標者:請於民國105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逾時不候)親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辦妥登記(限2人),由專人帶往開標室,等候開標。
伍、開標地點: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開標室。
陸、其他:請廠商自我檢視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投標標封、基本資格(公司登記、納稅證明、專門技能證明、廠商聲明書、公會會員證及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等)、特殊資格(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等)、法律責任切結書、授權書、規格文件、押標金、投標報價單及清單(工程標單應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等相關資料是否均備齊無誤,餘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規定。
柒、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5年9月12日17時00分前或有異議請於105年10月3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2-28311032、傳真:02-28321004,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1段62巷74號,電話:02-28311032、傳真02-2832100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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