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1段62巷74號
電子郵件信箱
a605.a888@msa.hinet.net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1段62巷74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爰用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基本資格:本案限甲級電氣承裝業承攬。
(1)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廠商。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該業登記證影本。
(2.2)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4)其他:■甲種電匠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2名(含以上)證書影本,■近三年波動電纜設備(非家用)施工承作證明(如契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民國105年8月29日(星期一)17時00分止,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
貳、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有關文件費代收申請事宜,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登入後,點選『招標文件費代收』申請,領標費用新台幣20元整(此金額唯有在提供電子領標下才有作用)。
參、投標方式:
(一)現場投標者:請於民國105年8月29日(星期一)17時00分以前親攜投標文件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投入指定投標箱內。
(二)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05年8月29日(星期一)17時00分前寄達臺北郵政123之104號信箱(以郵局落地郵戳為憑)。
肆、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5年8月26日17時00分前或有異議請於105年9月9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2-28311032、傳真:02-28321004,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
伍、參與現場開標者:請於民國105年8月30日(星期二)14時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逾時不候)親至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會客室辦妥登記(限2人),由專人帶往開標室,等候開標。
陸、開標地點: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一段62巷74號開標室。
柒、其他:請廠商自我檢視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投標標封、基本資格(公司登記、納稅證明、專門技能證明、廠商聲明書、公會會員證及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等)、特殊資格(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等)、法律責任切結書、授權書、規格文件、押標金、投標報價單及清單(工程標單應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等相關資料是否均備齊無誤,餘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臺北市士林區至誠路1段62巷74號,電話:02-28311032、傳真02-2832100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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