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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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收發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設立證明。
(二)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釋,廠商報價高於公告預算,則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公告各品項預估數量、單價、預估金額如下:
(1)精神加護病房(ICU)照顧服務員、1,098人/班、3,992元、4,383,216元。
(2)一般病房照顧服務員、1,098人/班、3,878元、4,258,044元。
3.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開口式契約模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各項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新民路 60 號。聯絡電話:02-28959808 轉 60302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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