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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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舊院區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三軍總醫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醫療三總澎湖分院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 90 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前縣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12月9日止
(二)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之日數之日數
(三)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12月15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電話:(06)921-1116#59901、傳真:(06)921-15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