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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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醫務行政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舊院區一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三軍總醫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醫療三總澎湖分院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1/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醫務行政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個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如綜合營造業、承裝業登記證等特許行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規定應經登記始能執業之證明文件)
上述各種會員證及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規定列舉分述如后:
■ (1)E101011綜合營造業:
甲等; 乙等(含)以上;■ 丙等(含)以上
a、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b、 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c、其他:__。
(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採共同投標者,依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各成員所佔契約金額比率核算各成員之決標金額。)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須登記於工程所在地區之直轄市、縣(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定毗鄰之直轄市、縣(市)。如有違反,屬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b、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c、其他 。
其他:附加說明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11月03日止。
(二)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 114年11月10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四)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異議廠商之期限:機關自接獲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未必於開標前答復)。
(五) 其餘以陳情、檢控函、聲明書等其他方式提出,實質內容非屬異議者,本分院(採購組)將以疑義方式處理。
(六) 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以本分院(採購組)接獲時間為準),應不予受理。異議之內容未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第3項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採購組)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電話:(06)921-1116;傳真:(06)921-15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