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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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16年1⽉1⽇⾄116年12⽉31⽇,⾦額為新臺幣250,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附⼤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姓名地址)貼⾜限時掛號郵資寄新北市新店區⼒⾏路15號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後勤處採購室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件)並⾃⾏評估郵遞時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231新北市新店區⼒⾏路15號;郵遞投標:應於規定截⽌時間前寄達新店郵政10010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號營業項⽬為經濟部編訂下列代碼之⼀:(a)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b)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c)I301030電⼦資訊供應服務業。
(2)廠商具備專業技術維護人員,需具備Digital VMS或VAX之系統管理專業證書,開標時請檢附證書影本於投標文件中備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備專業技術維護人員,需具備Digital VMS或VAX之系統管理專業證書,開標時請檢附證書影本於投標文件中備查。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2⽉8⽇前,或有異議請於114年12⽉15⽇前以書⾯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本案預算未完成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地址:臺中北屯郵政90051號信箱,電話:04-22124146#513241,傳真:042298290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