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K14109P009 已決標公告

機動通信系統暨微波車載裝備維護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 決標日:114/0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偉立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42,000
原始預算
$ 5,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
機關代碼 A.5.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葛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4145#225640
機關代碼 A.5.16
單位名稱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聯絡人 葛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4145#225640
傳真號碼 (02)89116693
電子郵件信箱 POLD777@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 1 年,金額為新臺幣 290 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 22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後勤處採購室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件)並自行評估郵遞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5 10: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後續履約保證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郵遞投標: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寄達新店郵政100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若無法於 114 年 1 月 1 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如資訊、通信設備檢修)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請檢附驗收合格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等佐證之一)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依投標須知備妥相關資格文件。 2、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投標廠商押標金繳納方式若涉有效期限時(如以銀行、保險公司連帶保證書或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代替押標金繳交者),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時間長90日曆天,本部(招標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廠商延長押標金有效期。另本案預算獲得後即逕行簽核決標,得不另召開決標會議及製作決標紀錄;若預算遭删除即逕行簽核廢標,得不另召開廢標會議及製作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電話:02-29114145#225640 傳真:02-891166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葛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4145#225640
機關代碼
A.5.16
單位名稱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聯絡人
葛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4145#225640
傳真號碼
(02)89116693
電子郵件信箱
POLD777@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 1 年,金額為新臺幣 290 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 22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後勤處採購室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件)並自行評估郵遞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5 10: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後續履約保證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郵遞投標: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寄達新店郵政100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若無法於 114 年 1 月 1 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如資訊、通信設備檢修)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請檢附驗收合格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等佐證之一)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依投標須知備妥相關資格文件。 2、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投標廠商押標金繳納方式若涉有效期限時(如以銀行、保險公司連帶保證書或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代替押標金繳交者),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時間長90日曆天,本部(招標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廠商延長押標金有效期。另本案預算獲得後即逕行簽核決標,得不另召開決標會議及製作決標紀錄;若預算遭删除即逕行簽核廢標,得不另召開廢標會議及製作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電話:02-29114145#225640 傳真:02-891166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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