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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憲兵指揮部押標金保管款專戶 900911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下訂後70日曆天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纳稅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時應一併檢附:樣品服1組(透氣戰鬥杉XL型號3件)及樣品材質檢驗報告、企畫書1式15份,詳如評選須知。
注意事項:未依投標須知及本公告之要求檢附資料或未達數量、型式要求者,為不合格。
2.本案業經修訂,簡述如下:
(1)取消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2)交貨期限修正為下定後70日。
詳細修訂條文如修訂對照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後勤通資處營繕採購組)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電話:(02)2585-4318;傳真:(02)2585-201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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